囚子粗心卖房收条写成欠条 狱警细心帮助避免百万损失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周正忠
本报讯
近日,浙江十里坪监狱服刑人员李某找到分监区指导员吕振华,由衷地表示感谢:“房子已交接完了,谢谢指导员!要不是您细心,及时发现问题找我谈话,弄不好我就要损失140多万元……” 原来,服刑中的李某前段时间准备出售自己在永嘉县城里的一套商品房,因此委托一家二手房房产中介公司办理有关事宜。5月20日上午,该房产中介公司代理人带着一名购房户来十里坪监狱找李某办理相关手续。监区审批后,同意安排他们会见。 见面后,李某与购房者经商议,在会见室里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随后,这名购房者出示了他将141万元购房款打入李某账户的凭证,并要求李某给出收条。可是,在写收条时,丝毫不懂合同方面法律知识的李某竟误以为收条就是替对方写的欠条,稀里糊涂地将收到购房款若干写成了欠款若干。最后,这份写成“欠条”的收条与买房合同协议书一起被购房户带走了。 会见完毕后,分监区指导员吕振华在听值班民警汇报会见情况时,听说李某在办理售房手续,就多了一个心眼。一套房子价值不菲,考虑到李某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吕振华十分担心他在售房过程中吃亏,于是马上找来李某谈话,仔细询问合同协议内容,了解有关情况。当他得知李某将收条写成“欠条”后,立即告诉李某,写错的收条可能会被不良利用,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将会造成极大的麻烦。李某一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时间紧迫!吕振华一边安慰惊慌失措的李某,一边直接给购房者打电话,通知对方立即回来处理一些事务。在会见室里,吕振华向对方解释了李某错写收条的情况,并亲自为李某把关,对协议内容重新进行了审核,还对一些协议条款提出自己的建议。经过协商,双方重签了一份协议,而李某也收回了“欠条”,给出了收条。 房产中介代理人和购房者看着问这问那的吕振华,感慨地对李某说:“没想到,你们指导员这么心细,这么为服刑人员着想,这真是你们的福气啊!”避免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的李某也激动地说:“是啊!没想到指导员这么关心我的事,为我卖房当起了‘法律顾问’。现在我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真是太感谢了!” |